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个人委员入会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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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个人委员入会指南
为促进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委会平台发展,凝聚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,充分发挥我会行业创新及引领作用,上海婴专委启动招募个人委员。入会具体事宜如下:
一 委员条件和范围 1.个人委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从事母婴、托育、早教、学前教育等工作两年及以上,或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。 2.个人委员包括但不限于: (1)从事母婴、托育、早教、学前教育工作的教科研人员、园长、教师、保健人员等; (2)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教育工作者; (3)热心0-6岁儿童教育事业并做出一定成绩或贡献的其他人士。
二 入会流程 1.申请人填写《个人委员申请登记表》,包含提交资格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明、工作证明等)和个人照片等。 2.本会收到申请表,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,并通过邮件通知审核结果。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按要求缴纳会费。 3.本会在收到会费后,发送入会通知邮件。委员资格和委员证可通过婴幼儿照护服务网(www.shbabycare.cn)查询。 4.本会安排专人为委员开通学习平台账号。 5.秘书处邀请委员加入委员交流群。委员群用于发布本会相关通知和信息,委员之间的专业交流等,委员须遵守群规。
三 委员权益 学习平台 本会提供学习平台,支持委员学习提升,助力委员专业成长。 优先报名 本会举办的会议、活动优先开放给所有委员。 优惠参会 本会举办的会议、活动,委员享受专属优惠价格。 资讯推送 通过公众号、视频号等自媒体平台,提供本会及行业资讯。 成果展示 委员教研成果、实践案例或原创文章有机会在公众号展示。综合表现优异者将评选年度优秀委员等表彰。
四 委员权利 1.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; 2.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3.参与本会各类课题调研、教研工作的优先权; 4.退会自由。
五 委员义务 1.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 2.执行本会的决议,维护本会的声誉; 3.按规定交纳会费; 4.积极参与本会组织各类活动、调研、学术交流等; 5.不遵守以上义务情节严重者,将被取消委员资格。
六 委员收费 个人委员会费标准为1000元/年。 专委会提供社会组织专用收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