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政策动态】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专家、裁判员、监督仲裁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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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动态】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专家、裁判员、监督仲裁员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
根据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为确保2024年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办赛质量,现组织推荐2024年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专家、裁判员、监督仲裁员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

一、推荐范围和数量




1.全国有关院校、科研单位、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、托育服务机构等单位,可推荐从事托育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竞赛的专家、裁判员、监督仲裁员。


2.原则上,各单位推荐专家不多于3人、裁判不多于3人、监督仲裁员不多于2人。




二、推荐程序




1.单位推荐。请于5月28日(周二)17:00前将汇总表(附件1)及各赛项专家、裁判员、监督仲裁员个人申报表(附件2)的PDF盖章版和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。


2.确定人选。竞赛执委会将根据申请情况进行综合遴选,在申报截止后2日内告知入选人员。




三、推荐要求




(一)专家推荐要求


1.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认真负责,廉洁公正;


2.在托育及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,须熟悉托育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,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)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;


3.有较强的组织领导、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;


4.自觉遵守竞赛规程、专家裁判工作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;


5.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,本人自愿,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组工作,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。


(二)裁判员推荐要求


1.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,严守竞赛纪律,服从组织安排,责任心强;


2.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含技师职业资格);


3.具有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,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;


4.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(职业)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,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,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;


5.自觉遵守竞赛规程、专家裁判工作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;


6.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,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,本人自愿,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,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裁判组工作,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。


(三)监督仲裁员推荐要求


1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工作负责、原则性强;


2.熟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,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,具有与赛项同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),或为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,具备赛项监督仲裁所需的沟通与组织管理能力,能够独立开展工作,具有监督仲裁工作经历及经验者,优先考虑;


3.自觉遵守竞赛规程、专家裁判工作手册等相关规章制度;


4.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,身体健康,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,本人自愿,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,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监督仲裁组工作,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。




四、联系方式




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

联系人:李一鸣

电   话:

010-63134819,13121889417

邮   箱:liyiming@fsig.com.cn


附件:

1.专家/裁判员/监督仲裁员推荐汇总表

2.专家/裁判员/监督仲裁员推荐表(样表)



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  

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

2024年5月22日        



相关附件


附件1.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推荐汇总表.pdf

附件2.监督仲裁员推荐表(样表).pdf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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